各研究生培養單位:
為了進一步規范和加強我校研究生過程管理,提高培養質量,根據《蘭州大學學術學位研究生培養工作規定》(校研〔2021〕75號)《蘭州大學專業學位研究生培養工作規定》(校研〔2021〕76號)《蘭州大學關于進一步加強研究生學位論文質量管理的意見》(校研〔2022〕30號)文件精神,現將各單位研究生培養工作實施細則備案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請各培養單位依據學校培養工作規定的體例和相關章節的要求,制定《xx學院學術學位/專業學位研究生培養工作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細則應結合本單位人才培養的需要,合理確定各環節完成的時間節點,明確各培養環節的考核形式、對象、要求和考核結果使用等內容,言簡意賅,便于師生閱讀。
2.請各培養單位將之前已經向研究生院培養辦公室報備的導師小組暫行規定、行業導師聘任細則、畢業工作實施細則等制度,或者已在學院層面執行的與培養工作相關的制度,以正文或附件形式整合到細則中,方便師生查找。
3.各培養單位細則制定過程中要廣泛征求師生意見,做好制度的宣傳和解釋工作。
4.各單位細則初稿確定后,請提前與研究生院培養辦公室和學位辦公室聯系,完成細則的形式審查工作。
5.細則定稿后,經分委會或專業學位教指委審定,以院發文形式報研究生院審核備案。
6.細則應作為各單位導師培訓和研究生入學教育的重要內容,組織師生認真學習并嚴格執行。細則的各項要求也將作為研究生院對各單位日常督查和年終考核的政策依據。
二、時間安排
請各培養單位充分利用暑假時間完成細則的制定和征求意見工作,并于8月29日前提交紙質版實施細則(院發文形式)至貴勤樓B302,電子版發送至郵箱pyk@lzu.edu.cn,確保2022級新生入校前完成該項工作。
研究生院
2022年7月5日